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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金华浦江县县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11-27

因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拟招聘事业编制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场招聘会安排

1.接受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

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具体展位详见学校招聘会现场宣传海报。

2.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下午

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单位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数量(人)

备注

浦江县人民医院21人

临床医学类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

限专业型硕士

中医学类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

限专业型硕士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6

研究生包括临床医学类各专业

中药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


护理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0

不含助产专业

浦江县中医院24人

中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7

研究生包括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各专业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6

研究生包括临床医学类各专业

临床医学或急诊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学历

3

院前急救、病理科、麻醉科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或放射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或超声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


药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


护理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

不含助产专业

浦江县妇保院19人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6

研究生包括临床医学类各专业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

超声科2个 放射科1个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


眼视光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或中医康复学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

康复医师(非技术类),限专业型硕士

中医学类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

限专业型硕士

针灸推拿学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

限专业型硕士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医学影像、病理

合计



64


三、引进条件及对象

引进对象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院校医学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民办高校、独立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曾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以上荣誉(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紧缺型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荣誉不要求。

3.临床医学专业个别岗位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含专升本)学历应届毕业生。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临床一线在聘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相关专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5.紧缺专业(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眼视光医学、妇产科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儿科学、病理学)或目前从事紧缺专业相关岗位的人才,条件适当放宽,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五年及以上;(4)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上1.2.3项引进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4.5项引进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1.2.5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的,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第3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含专升本)的,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专”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四、引进办法

采用专场招聘会的形式,招聘单位到医学院校、大型医学类专场招聘会进行专场招聘。考虑到各地争抢卫生人才的现象十分突出,为提高招聘成效,现场采取分专业综合考查的方法,择优录用。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社保局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每次专场招聘前,招聘单位在相关媒体或招聘会现场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计划。

2.报名和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应聘者只有一次机会参加同一单位相关岗位招聘考核。在校生应聘者在应聘时需提交简历、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历年学习成绩单和荣誉证书等。有工作经历者在应聘时需提交简历、相关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规培证书、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依据等。用人单位受理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综合考查。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分专业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用。

4.签订协议。招聘单位与拟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5.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按现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6.办理聘用。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后一个月内无法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聘用。

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可在2024年6月30日前自行到相关招聘单位应聘,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进行现场考评,择优录用。

五、其它事项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必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研究生(需提供双证)可延至2024年12月31日。

2.不需规范化培训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需规范化培训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

3.办理聘用手续后,如试用期(大中专毕业生为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连续三年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职称)的,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县人民医院叶老师、张老师:0579-88181308;

县中医院郑老师、盛老师:0579-84133097;

县妇幼保健院黄老师、王老师:0579-84123307。

浦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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